“浑沌”之死,彰显了三个人生道理!
文|跑赢
《庄子》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南海的大帝名叫儵,北海的大帝名叫忽,中央的大帝名叫浑沌。
儵与忽常常相会于浑沌之处,浑沌款待他们十分丰盛。
儵和忽非常感恩,一起商量如何来报答浑沌的深厚情谊,他们说:
“人人都有眼耳口鼻七窍,用来视、听、吃和呼吸,唯独浑沌没有,我们试着为他凿开七窍吧。”
他们每天凿出一个孔窍,凿了七天浑沌也就死去了。
“浑沌”之死告诉了我们三个现实的道理。
01
乱作为,恶于不作为
老子: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
老子所谓的“无为而治”,并不是真的无所作为,而是不能胡乱作为。
有些人完全按照个人意志做事,不顾条件成不成熟,事情合不合理,就去胡乱作为,只能是徒劳无功、劳民伤财。
就像儵和忽一样,将本来不该有着七窍的浑沌,凿出了七个窍孔,直接导致了混沌的死亡。
这就是典型的乱作为,本来相安无事,把酒言欢,因为儵和忽的乱作为,却出现了这样的悲催结局。
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样的例子。
同一条道路,今天修了路,明天又去扒开,后天再去重修。
一项简单工作,今天搞个检查,明天搞个调研,后天又开个座谈会。
如此一来,除了浪费大量人力物力和名誉上显得重视之外,没有一点真正的作用。
其实,乱作为的负面影响,甚于不作为。
02
己所欲施于人,有时也是一种荒唐
孔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甚欲,亦勿施于人。
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喜好。
一个人不能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即使是自己喜欢的东西,也不能强加到别人头上。
既不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也不能以自己喜好度他人喜好。
然而很多人,认为自己喜欢的,别人也都喜欢;自己不喜欢的,别人也都不喜欢。
就像儵和忽一样,看到混沌没有自己的七窍,就妄下结论,认为混沌也想拥有自己的七窍,结果最终却害死了混沌。
现实生活中,又有多少这样的例子。
有人自作主张,不管孩子喜不喜欢,一味逼着孩子去考公务员、考事业编,搞得孩子无所适从。
有人将一些过度留痕的工作,强加到员工头上,让员工承担着一些毫无实效的工作,惶惶然不知其所以然。
其实,每个人的需求都是不一样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以及己所甚欲,施之于人,有时候也是一种荒唐。
正确的做法应是:人所甚欲,施之于人。
03
违天道,必遭天道惩戒
老子: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万事万物,都在“道”的规则下运行。
老子所说的“道”,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循环往复地运行着。
任何人都要按照道的规律为人处世、工作生活,由此便可以庖丁解牛般游刃有余。
一旦违逆了大道,或拔苗助长,或刻舟求剑,亦或是好心办了坏事。
就像儵和忽一样,想为混沌办个好事,让其拥有自己的七窍,结果违逆了客观规律,导致混沌之死。
现实中,又有多少这样的例子。
有些人,不知道逆着人性做人,总是欲求不满,急功近利,总想走捷径、抄近道。
有些人,不敬畏大自然,不敬畏客观规律,违逆客观规律办事,往往事与愿违。
其实,探究大道和规律,按照规律办事,才是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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