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贼指花》: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晚熟的人》:别有洞天
“当别人是聪明伶俐时,我们又傻又呆;当别人心机用尽渐入颓境时,我们恰好灵魂开窍,过耳不忘、过目成诵、昏眼变明、秃头生毛。”
这是莫言《晚熟的人》里最广为流传的一段话。
金句浅显易懂,又深得人心,能够广为流传并不出意料。但是,当你打开书一篇一篇读下去时,却会惊讶地发现,与它内容本身相比,这些金句简直不值得一提。
《晚熟的人》是他诺奖后的首部作品,里面共有十二个短篇。每一篇都有它的独特和精巧之处,写法上也有明显差异,内容又有共同点——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小说里的人物,说尽了世间话,历尽了苦难,拿着各自的剧本热热闹闹过了一生。怎么样的一生呢?在每个人身上都能看到普通人的影子。
不像散文或者杂文,直抒胸臆,言语倾泻而出,便了却胸中块垒。小说里,作者并不做什么总结评论,也不发表感慨,他的所有观点都融进人物角色里了。看似只截取大家生命中重要环节和几个片段,却像跟随他们活过了一生。
读完,心里生疼。再回头想,我一向自诩阅读速度很快,但每天只读一篇,必须限量阅读,因为读完要很久才能缓过劲来,时而笑时而流泪,时而畅快时而愤怒,最多时候是悲悯和压抑。有几个晚上,看完,就把酒喝了。不能多想。
小说家,果真不仅要有聪明的大脑,缜密的逻辑,还要有强大的心脏。世事洞明又能冷眼旁观,看读者入戏出戏,他自立旁边拈花一笑。我等心思柔软脆弱的,自然逃不过这如来神掌。
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今天,分享其中的一篇,并不出名但给我很大触动的《贼指花》。
读完什么感觉呢?背后嗖嗖冒凉气,细思极恐。
故事的由头:一众作家去参加笔会,胡东年在舞会上口无遮拦炫了富。结果,巨款就被偷了。小偷是何人?没有下文。三十年后,机缘巧合的“我”才知道由于自己其貌不扬,形容“猥琐”,私下里一直被误会为小偷。
实际上,这个小偷另有其人,隐藏极深,是个“神偷”。
有多神呢?
他有一明一暗双重身份。明处,他几乎集齐了男性世界最加分的几个标签:形貌帅气,性格豪爽,有一双“无影手”能徒手抓苍蝇。他能文能武,文为报社编辑,活动主办方;“武”则他前身是警察,抓过很多贼,甚至英雄救美破案,切下过贼的一根手指,并赋诗一首《贼指花》。
这个会写诗的贼,有多毒?
其一,断指贼。女记者在公交车上抓贼,被贼用刀在脸上划了一刀,留下疤。身手敏捷的警察朋友,第二天就找到了贼,且带回他的半截手指,并写了一首诗送记者。警察自作主张给私了,正义凛然和江湖义气兼备。
警察后来进杂志社做了编辑,他经常强调自己的至理名言:
——就像应该让苍蝇蚊子存在一样,也应该让小偷存在;就像无论动用多少人力物力,也永远不能让苍蝇蚊子灭绝一样,无论有多少反扒高手也不能让小偷灭绝。他还说,小偷的存在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表面人文关怀,却是自身内心寻求逻辑自洽的写照。
其二,窃心贼。就此人,解风情,会撩妹,又满身正气,博取了作家一行中最高冷美丽的女神的心,始乱终弃,致使女神神伤堕胎。
为了掩盖自己的作为,把钱包偷梁换柱假以她手,嫁祸于“我”,暗地里还蛊惑所有人错怪“我”为贼,他自己则逍遥法外。
他是个惯偷,两次扒窃都有目击人,只是时过境迁真相难以还原。
这是贼的本意。他是扒手,客观意义上的小偷。
这些都不可怕。最可怕的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好像什么也没说,好像又都说了
明处他是警察、诗人、作家,是风情万种魅力四射的谦谦君子。本质上却又是偷钱、偷心手段高明心狠手辣的无赖小人。明处的身份保护了他暗处的德亏。
他还在台上侃侃而谈,远远望去,灯火通明,风光无限。
故事的最后,作者写道:我用手机百度出武英杰的照片、诗、访谈和视频,我看到他虽然老了胖了,但他的脸依然正气凛然,他的诗充满了柔情,他的讲话慷慨激昂,从任何角度看,他都像个堂堂正正的男子看,看不出一丝一毫小偷的模样……
作者说什么了吗?什么也没说,他骂谁了吗?没有,三十多年甚至都没去证明自己的清白。但是小说开头,其实上来就先把自己所在的作家群体揶揄个遍。全文最轻松的内容就在开头这部分了,人物对话让人拍案叫绝。
然而,读完,你又发现,好像很多人都可以对号入座。又奈他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