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摇摆”震动美国——首席大法官罗伯茨
如果我们问美国的民众,谁是美国最有权力的人?相信大多数人都会说是总统。如果我们换个问题,谁是对美国社会影响最长久的人?估计很多人会说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因为总统最多做2届(小罗斯福除外),而大法官都是终身制。后来的总统可以轻易地推翻或者撤回前任的行政令和各项政策,但后来的大法官们可不敢随意改变前任法官们的判决。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
九位大法官里,最有能力影响美国社会的,通常是大法官中的摇摆派。这位法官选择站在自由派或保守派一边,形成5:4的判决结果。他/她站哪边,哪边就赢。比如2018年退休的肯尼迪大法官就是典型。他退休后,这个摇摆派的位置似乎被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取代了。
肯尼迪大法官
罗伯茨大法官过去一年中“摇摆”的判决,深刻地影响今天和以后的美国社会。我以前录的大选观察音频中,介绍了最高法院判决的特朗普税表案、选举人团案、LGBT平权案、DACA梦想生案以及堕胎案,加上今天介绍的涉及宗教的案件,我们就可以对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这些大案中的表决结果做一个总结,看看他是不是变成了最高法院“摇摆派”,或者说他会像沃伦法官或布莱克蒙法官那样,从保守派变成自由派吗?
第一个案件,South Bay United Pentecostal Church v. Newsom,简称为加州教堂案。加州州长纽森疫情期间禁止教会100人以上或者教堂的25%容量以上的聚会。在下级法院拒绝教会暂停州长令的请求后,教会上诉。5月29号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拒绝暂停州长命令的效力。首席大法官罗伯茨站到了4位自由派大法官一边,他在协同意见书中写道,法院不应该质疑该州居民选举出来的官员对于疫情管控的措施。
第二个案件,Calvary Chapel Dayton Valley v. Sisolak,简称为内华达教会案。几乎一样的案情,内华达州长Sisolak西索拉克疫情期间禁止50人以上在教会聚集,被教会告上法庭。同样,在下级法院拒绝教会暂停州长令的请求后,教会上诉。7月24号,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拒绝接受上诉,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又站到了4位自由派大法官一边。
第三个案件就不同了。Espinoza v. Montana Department of Revenue,埃斯皮诺沙案。2015年蒙大拿州税务局发布了一个项目,给予小孩被私立学校录取的合格的低收入家庭150美元的免税额度,英文是tax credit。不过蒙大拿州宪法不允许州里的项目惠及教会学校(美国无公立教会学校),原因是政教分离。埃斯皮诺沙等三个家庭就把州税务局告上了法院。2018年12月,蒙大拿州最高法院判决取消该免税额度项目,因为无论如何这钱都有可能流向教会学校。州税务局拒绝接受项目被取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2020年6月30号,最高法院以5:4的表决结果推翻了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并发回重审。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不但与保守派法官站在了一起,还亲笔撰写了该案的判决书。罗伯茨等五位大法官认为,州政府不是一定要资助私立教育,但是一旦决定要做了,就不能因为某些学校是教会学校就把他们排除在外,这违反了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宗教信仰与宗教活动自由条款。
原告埃斯皮诺沙一家在最高法院
这三个都是有关宗教的案件,都是5:4的判决。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前两个案件与自由派大法官站在一起,第三个与保守派大法官站在一起。结合音频一开始咱们提到的几个大案,我们是否可以得出结论罗伯茨大法官接过了肯尼迪大法官的衣钵,成为最高法院新的摇摆派了呢?
在过去的一年里,罗伯茨大法官几乎在每个案件中,都站在了多数派一方。根据著名的密歇根大学政治系对于大法官意识形态分析的马丁-奎因数据Martin-Quinn Scores,有82%的可能性,罗伯茨大法官是过去一年案件审理中的中间法官。他与自由派的卡根大法官站在一起的判决,比他与保守派的托马斯和阿利托大法官还多。不过,他与特朗普总统提名的戈萨奇和卡瓦诺大法官之间的得分差距不大。
另外,就罗伯茨大法官与自由派大法官站在一起的案件来看,这些案件对美国社会的维度和时间上的影响都是有限的。相反,他对长期的保守派价值观的推动,比如刚才讲的第三个案件,宗教自由定义的扩张解释,是坚定的和有效的。顺便说一句,今天的前两个案件,都是疫情下州长要求教会聚集人数不超过一定比例,与长期的宗教自由没有太多关系,所以罗伯茨法官就站在了自由派一边,支持州长的抗疫决策。
罗伯茨大法官长久以来都被认为是保守的,不管是意识形态还是性情上。他希望逐渐改变美国的社会环境,使其趋于保守,而不是大刀阔斧地让最高法院迅速保守化,因为后者一定会引起反弹。根据马丁-奎因数据,2005年罗伯茨大法官刚刚上任的时候,他与保守派的阿利托大法官在意识形态上的得分几乎一样。15年过去了,阿利托大法官已经是排名第二的保守派大法官了,仅次于黑人大法官最保守的托马斯,而罗伯茨大法官则留在中间偏右的位置。
如果不是罗伯茨变的倾向自由派,那怎么解释他跟阿利托的分道扬镳呢?一个原因是马丁·奎因数据的局限性,该数据是统计大法官们的投票结果,而无法统计他们内心的想法或者激发他们这样投票的真正原因。数据的统计结果可能会被诸如法庭人员构成等因素所干扰。比如16期音频提到的2016年德州堕胎案和2020年路易斯安那州堕胎案,一样的案情,一样的判决,只是罗伯茨的投票结果180度转变。难道在短短四年的时间里,他真的改变了对堕胎的看法?恐怕更有可能的是他自己说的,为了Stare Decisis遵循先例而投票。
所以,实际上罗伯茨依然还是比较保守的大法官。不过,2018年肯尼迪大法官退休后,罗伯茨成了9位法官里面在中间的那一位,对于意识形态很强的案件,他的表决成为定乾坤的一票。作为首席大法官,他还要考虑法庭和整个美国社会的走向,所以在一些关键大案,比如堕胎案上,他可能没有按照自己保守的价值观去投票,而是顾全大局,把握好节奏,慢慢地改变美国社会,而不是一蹴而就。
2017年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主持特朗普就职宣誓仪式
另外,特朗普上任这三年多,美国社会被他撕裂地严重两极化。虽然理论上联邦法院的判决必须得到全国的遵守和执行,但是国家和社会是人组成的,不是机器,当一个判决与社会大众的信仰和认知相去甚远的时候,民众是可以通过国会立法改变法院判决的。虽然很难,要求四分之三的州通过联邦宪法修正案来改变一个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但是历史上也发生过不少次,最著名的就是1857年的斯科特诉桑福德案。最高法院6:3判决黑人比白人低等,不是也不会成为美国公民,无权提起联邦诉讼,而且是主人的财产等等现在听来十分荒谬的结论。这个案件后来成为美国内战的一个重要导火索。几年之后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3和14修正案,取消了奴隶制以及赋予所有人平等被保护的权利,从而推翻了最高法院斯科特案的判决。
有此案在先,任何一个首席大法官都会考虑判决的社会认可度。最高法院在过去一年多的庭审,基本上做到了与民意保持一致,除了两个案件特朗普税表案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案有一定的偏差以外,这种一致肯定有罗伯茨大法官施加影响的因素。
因此,保守派的民众不要认为罗伯茨会机械地听命于他们的观点,自由派的民众也不要认为罗伯茨已经变成了自己人。他的“摇摆”,更多的是政治上和机制上的考量,而不是意识形态上的。所以,这次大选将变得十分关键,如果特朗普连任,他有四年时间继续提名保守派大法官到最高法院,因为至少两位自由派大法官年事已高。如果拜登胜选,保守派的法官们还在年富力强的时候,自由派大法官们退休,拜登会提名新的自由派大法官接替他们,那么最高法院和罗伯茨的平衡术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回顾罗伯茨大法官的执业历程,我们不难发现保守在他的生命里,不是一天两天。父亲有爱尔兰和威尔士血统,母亲是斯洛伐克血统,罗伯茨受过严格的罗马天主教会学校的培训。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后,他为第二巡回法院的Henry Friendly法官做过助理,1980-1981年做过一年最高法院伦奎斯特大法官的助理。之后在里根政府和老布什政府工作。克林顿执政时期,罗伯茨离开政界,作为律师出庭,在最高法院做了39次口头辩论,其中赢了25次。2001年小布什总统提名罗伯茨成为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法官,2005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去世,小布什直接将罗伯茨提名为伦奎斯特的接任者,新的首席大法官,罗伯茨一直做到今天。也许早在他为伦奎斯特大法官做助理或者在最高法院以律师身份出庭的时候,他就早已立下志向,要成为伦奎斯特这样的保守派首席大法官,用自己的方式来改变美国社会的走向。
2005年小布什总统提名罗伯茨为首席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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